主流的觀點是分三種情況:
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如果購銷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印花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數額=應納稅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稅率;應納稅額=應納稅憑證的件數×適用稅額標準。
印花稅是按照不含稅價計算,小規模計算印花稅是按照不含稅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2019年最新稅收政策還需再減半征收。一般納稅人是按照不含稅金額的萬分之三計算。
印花稅的計稅依據中,購銷合同為購銷金額。購銷金額是含稅的總價
財產租賃、倉儲保管合同的稅率為千分之一; 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五; 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三; 借款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五; 財產保險合同的稅率為萬分之零點三; 記載資金的帳薄,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的萬分之五減半征收印花稅; 權利許可證照按件定額貼五元。 對于載有一個經濟事項,同時適用兩個以上稅目稅率的憑證,應按其中一個較高的稅率計算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