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而分公司只是一個分支機構,不是獨立的法人。
對外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于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控制方式不同。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不是直接控制,而是間接控制,即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業務、財產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您好,1、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股東,只有一個負責人,經營范圍受總公司條件限止。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企業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是完全獨立的,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自己的法人,股東,可以任意經營項目,不受總公司限止。
但總公司占股51%以上,有絕對控股權。
您好,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公司,只要母公司占股超過51%,即可構成母子關系,具有獨立的法人和監事,當然也可由母公司的法人擔任子公司的法人,而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的一個分支結構,只有一個負責人。
二、經營范圍,子公司的經營范圍可以和母公司完全不一樣,而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只能小于等于總公司。
三、記賬報稅方面,子公司需要獨立核算,分公司可以獨立核算也可以和總公司的記賬報稅一起核算。
希望能幫到您
您好,子公司是完全獨立的公司,具有法人和股東及監事,可以任意經營項目,需要總公司占股51%以上,有絕對控股權,需要獨立記賬報稅;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股東,只有一個負責人,經營范圍和總公司是相同的,不能添加別的經營范圍。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企業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可以根據總公司記賬報稅政策走,有可以獨立核算。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您
你好 很高興為您解答您好!
子公司跟分公司的區別:1、主體資料不同(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僅僅是本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2、稱謂不同(子公司有獨立的公司名稱,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3、意志關系不同(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輝,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于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4、財產關系不同(在財產關系結構上,子公司盡管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于自己的財產,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股東,只有一個負責人,不具備法人資格,經營范圍受總公司條件限止不可大于總公司,可以小于或是等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分公司不能注冊為前海公司。
2、子公司是完全獨立的,有法人/總經理/監事/股東,只是股東會有總公司占股,總公司占股51%以上就屬于絕對控股,經營范圍可以直接寫與母公司無關。
1.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是一家全新的企業。
2.分公司只有負責人,提供一個人身份證即可注冊,子公司有法人和監事,必須要提供2個人才可注冊。
3.名稱組成形式不同,分公司名字=總公司名字+XXX分公司。子公司名字=深圳(市)+字號+行業+有限公司。
4.分公司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經營范圍,子公司經營范圍不限制,可以隨意擬定。
5.分公司不用寫注冊資金,子公司要填寫注冊資金。
您好!以下是我總結的關于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希望能幫到您
1、責任承擔不同:
子公司:以其自身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與母公司互不連帶,除出資人(即子公司的各股東)出資不實或有抽逃資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認的情形下,債權人不得就未得清償部分向出資人追償。
分公司: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債務履行不能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要求設立公司(總公司)承擔清償義務,新注冊的公司如何報稅提起訴訟時,可以直接把設立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要求承擔責任。但是要特別注意:這并不意味著兩者之間為連帶關系,應當是同一個人格,由總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2、設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一個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兩個以上股東按照公司法規定的公司設立條件和方式投資設立。
分公司:總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屬于設立公司的分支機構,在公司授權范圍內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3、對資產的控制能力不同
.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時作為本公司的財產而計入本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由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承擔責任;
子公司擁有獨立的財產,以自身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而母公司只是作為最大股東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的經營債務承擔責任。
4、名稱不同:
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子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稱(不需要含母公司名稱)。
5、業務范圍不同:
分公司以總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業務內容不能大于總公司,
子公司有自己的業務內容,按營業執照的注冊事項開展業務,可以與母公司相同,也可以不同。
6、納稅不同: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和總公司合并計算納稅,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母、子公司分別納稅。一般來說,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以盈利,設立子公司更為有利,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如果初期發生虧損,則組建分公司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親,您好。
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股東,只有一個負責人,經營范圍受總公司條件限止。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企業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子公司是完全獨立的,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自己的法人,股東,可以任意經營項目,不受總公司限止。
但總公司占股51%以上,有絕對控股權。
以上回答希望能幫到您!
您好,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
1.子公司的完全獨立的,有法人,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自己的法人和股東,可以任意經營項目,不受總公司限止,但總公司占股51%以上有絕對控股權。
2.分公司屬于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法人、股東,只有一個負責人,經營范圍受總公司限止。分公司不具有法人企業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您好,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就在于,公司需要占股另一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才算是公司的旗下的子公司,而分公司是不需要法人只需要有一個總公司聘任的總經理就可以了的,在經營范圍方面子公司可以比母公司多或不一樣,但分公司的經營范圍只能和總公司一樣或是少于總公司
您好!子公司跟分公司的區別:1、主體資料不同(子公司具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享有獨立的法人地位,而分公司則不具有獨立的民事和商事主體資格,僅僅是本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具有法人資格),2、稱謂不同(子公司有獨立的公司名稱,而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3、意志關系不同(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輝,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于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4、財產關系不同(在財產關系結構上,子公司盡管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于自己的財產,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