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六、一般納稅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20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希望可以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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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統一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等若干增值稅問題的公告》(2018年第18號)第一條第(二)款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個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個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款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但是,原本是一般納稅人降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在升級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不可在降為小規模企業。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您!
首次升級為一般納稅人的公司如果因為公司長期沒有經營可以選擇降為小規模,但是降為小規模后再升級為一般納稅人的就不可以再降,公司如果是屬于經營良好的公司,根據稅局規定:轉登記日前連續12月(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或者連續4個季度(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累計銷售額沒有超過500萬的一般納稅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日前經營期不滿12個月或者4季度的,按照月度或者季度平均應稅銷售額估算上面規定的累計應稅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