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09:54
1.水產品。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即13%稅率。
熟制的水產品和各類水產品的罐頭,不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即使用17%稅率。
所以你的貨物屬于13%,,,
水產品的增值稅稅率是13%。對養殖者銷售自產水產品,免征增值稅。(財稅字〔1995〕52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和若干項目征免增值稅的通知》[(94)財稅字第4號]的規定,從1994年5月1日起,農業產品增值稅稅率已由17%調整為13%。《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所列免稅項目的第一項所稱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對上述單位和個人銷售的外購的農業產品,以及單位和個人外購農業產品生產、加工后銷售的仍然屬于注釋所列的農業產品,不屬于免稅的范圍,應當按照規定稅率征收增值稅。水產品 水產品是指人工放養和人工捕撈的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動物。本貨物的征稅范圍包括魚、蝦、蟹、鱉、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海獸類、魚苗(卵)、蝦苗、蟹苗、貝苗(秧),以及經冷凍、冷藏、鹽漬等防腐處理和包裝的水產品。 干制的魚、蝦、蟹、貝類、棘皮類、軟體類、腔腸類,如干魚、干蝦、干蝦仁、干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藝品的貝殼、珍珠,也屬于本貨物的征稅范圍。
自2018年5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農產品稅率是10%,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10%
自2018年5月1日起農產品稅率是10%,非農業生產者自產不免稅哈,所以一般納稅人購進后轉銷水產品按10%照章納增值稅哈。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