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海公司的優勢
1. 支持前海構建跨境人發幣業務創新試驗區;
2. 支持跨境人民貸款;
3. 支持前海企業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4. 支持設立前海股權母基金;
5. 支持外資股權投資基金在前海創新發展;
6. 支持在CEPA框架下適當降低香港金融企業的準入條件;
7. 支持前海試點設立創新型金融機構和要素交易平臺;
8. 支持境內外金融機構在前海設立國際性或全國性管理總部、業務運營總部等。
財稅優勢
1.對前海符合產業準入目錄及優惠目錄的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對符合前海規劃產業方向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取得暫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內地與境外個人所得稅負差額給予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3.對注冊在前海符合規定條件的現代物流企業享受試點物流企業按差額征收營業稅的政策。
法制政策優勢
1.探索香港仲裁前海設立分支機構;
2.探索完善內地與香港律師事務所聯營方式,在CEPA構架下,深化落實對香港的各項開放措施。
人才政策優勢
1.為境外人才、海外華僑和歸國留學人員在前海的就業、生活及出入境提供便利;
2.將前海納入經國家批準的廣東省專業資格互認先行先試試點范圍;
3.允許已取得香港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直接為前海企業和居民提供專業服務,服務范圍限定在前海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