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海產品養殖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1.蔬菜、谷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藥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采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如果只是買了海鮮自己在賣的話是沒有什么稅收優惠的
您好,您是問優惠政策嗎?如果您公司賬目上年利潤額沒有超過五十萬企業所得稅所是減半征收的哦,增值稅季度開票沒有超過九萬也是免稅的。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 邱小姐13802217994 微信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