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稅收是上交國家的,地稅歸地方所有。
國稅征收的主要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2002年1月1日起注冊的企業在國稅繳納)以及車輛購置稅、金融企業所得稅等。
地稅征收的稅種有:所得稅(2002年以前注冊的企業)、營業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房產稅、車船稅、遺產稅、屠宰稅及教育經費附加、其他地方附加(各地收費名稱不同)等。
國稅和地稅都是各司其職,主要是征收的稅種不一樣。增值稅,消費稅等大稅種在國稅辦理,個稅,附加稅等就在地稅辦理。
國稅和地稅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不同,國稅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現在深圳的國稅和地稅要合并了,在同一稅局辦公,但是各自擔任的職責是分開的,建議微信關注深圳國稅公眾號。
國稅是國家稅務系統,與“地稅”對稱,是一個國家實行分稅制的產物。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稅收承擔著組織財政收入、調控經濟、調節社會分配的職能。中國每年財政收入的90%以上來自稅收,其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它屬于地方財政的固定預算收入。按照1988年財政管理體制的劃分,屬于地方稅的稅種主要有: 城市維護建設稅、屠宰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牲畜交易稅、集市交易稅、筵席稅等。我國地方稅的基本管理權仍屬于中央,地方可以在中央確定的稅種范圍內,決定開征停征,核定本地區適用稅率,并制定具體征收管理辦法。但是現在國地稅合并了,統稱稅務總局。
國稅和地稅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不同,國稅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現在深圳的國稅和地稅要合并了,在同一稅局辦公,但是各自擔任的職責是分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