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置賬簿。所以無論是否有收入,都需要正常的記賬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可以修改,稅務年報帶著公司的資料(營業執照,公章,申報表)去稅局填表到窗口修改。工商年報在工商系統上,到申報界面點修改,只可以修改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