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開始,執行新的納稅申報比對,新的規則對于會計的業務水平有較高的要求,一處填寫錯誤可能造成比對不符,可能會變為異常,相應的稅控可能被鎖。這次全新的調整有哪些與以往納稅申報不一樣的地方?以及面對新的規則我們需要注意地方官?如何避免比對不符?恒誠信給大家講解重要內容!
一、哪些信息需要進行比對
稅務機關會在納稅人完成申報后,進行對比那些數據
1.表內信息:增值稅申報表及其附列資料信息
2.發票信息: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信息
3.進項信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進項抵扣憑證信息
4.繳稅信息:納稅人稅款入庫信息
5.備案信息:增值稅優惠備案信息
6.其他信息:申報對比所需的其他信息
二、申報對比新規則
(一)申報表表內、表間邏輯關系比對,按照稅務總局制定的申報表填寫規則執行。
(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票表比對規則
1、銷項比對。
當期開具發票(不包含不征稅發票)的金額、稅額合計數應小于或者等于當期申報的銷售額、稅額合計數。
納稅人當期申報免稅銷售額、即征即退銷售額的,應當比對其增值稅優惠備案信息,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除外。
2、進項比對。
①當期已認證或確認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額合計數應大于或者等于申報表中本期申報抵扣的專用發票進項金額、稅額合計數。
②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稅額合計數應大于或者等于申報表中本期申報抵扣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稅額。
③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合計數應大于或者等于申報表中本期申報抵扣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的稅額。
④取得的《出口貨物轉內銷證明》上注明的進項稅額合計數應大于或者等于申報表中本期申報抵扣的外貿企業進項稅額抵扣證明的稅額。
⑤按照政策規定,依據相關憑證注明的金額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計算得出的進項稅額應大于或者等于申報表中本期申報抵扣的相應憑證稅額。
⑥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中注明的應作轉出的進項稅額應等于申報表中進項稅額轉出中的紅字專用發票信息表注明的進項稅額。
⑦申報表中進項稅額轉出金額不應小于零。
3、應納稅額減征額比對。
當期申報的應納稅額減征額應小于或者等于當期符合政策規定的減征稅額。
4、預繳稅款比對。
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額本期發生額應小于或者等于實際已預繳的稅款。
5、特殊規則。
①實行匯總繳納增值稅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可以不進行票表比對。
②按季申報的納稅人應當對其季度數據進行匯總比對。
(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票表比對規則
1、當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應小于或者等于申報表填報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銷售額。
2、當期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應小于或者等于申報表填報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銷售額。
3、申報表中的預繳稅額應小于或者等于實際已預繳的稅款。
4、納稅人當期申報免稅銷售額的,應當比對其增值稅優惠備案信息,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除外。
三、需要注意的方面
1、一般納稅人當期開具發票(不包含不征稅發票)的金額、稅額合計數應小于或者等于當期申報的銷售額、稅額合計數。
解讀1:使用商品編碼600“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開具的發票,用于納稅人收取款項但未發生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的情形,發票稅率欄應填寫“不征稅”,只能開具普票,不得開具專票,無需申報納稅,不納入票表比對。目前不征稅發票有以下12種情形可以開具:
不征稅發票有以下12種情款 |
商品編碼 |
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 |
601 |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
602 |
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 |
603 |
已申報繳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
604 |
代收印花稅 |
605 |
代收車船稅 |
606 |
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 |
607 |
資產重組涉及房屋等不動產 |
608 |
資產重組涉及的土地使用權 |
609 |
代理進口免稅貨物貸款 |
610 |
有獎發票獎金支付 |
611 |
不征稅自來水 |
612 |
建筑服務預收款 |
解讀2:以往不法分子利用“未開票收入”欄任意填寫負數,從而產生“暴力虛開”的違法行為,因此稅總發〔2017〕124號文件對這一缺陷進行了相應修正。本條比對規則實施后,未開票收入如填報負數,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后,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專設申報異常處理崗對異常比對結果進行核實,核實無問題后才能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2、一般納稅人申報表中進項稅額轉出金額不應小于零
解讀:以往納稅人用進項稅額“負數”轉出來增加進項,調減或少交稅款,本次新規出臺后,進項稅額轉出金額如小于零,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接受核實,經核實無問題后才能解鎖,否則無法開具發票。
3、納稅人當期申報免稅銷售額、即征即退銷售額的,應當比對其增值稅優惠備案信息,按規定不需要辦理備案手續的除外。
解讀1:即征即退若未做資格備案,“即征即退”欄次為暗項,納稅人無法填報。
解讀2:除了小微免征增值稅等優惠無需辦理備案手續外,享受其他增值稅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如“未備案,先申報享受”,將造成比對異常,稅控設備鎖死后,納稅人須前往稅務機關,盡管對于此類比對異常信息,稅務機關會直接進行解鎖,但往返稅務機關和稅控鎖死導致無法開票會給納稅人經營帶來不便,建議納稅人在申報免稅之前先辦理備案手續。
四、申報比對相符或者不相符處理
申報比對相符或者不相符要如何處理呢?
申報比對環節可以設置在事中或者事后,由省稅務機關根據申報管理需要進行確定。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征管信息系統或網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比對,并根據比對結果分別采取以下處理流程:
(一)申報比對相符
申報比對相符后,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二)申報比對不相符
申報比對不相符的,向納稅人反饋比對不相符的內容,并按照下列流程進行處理:
1、申報比對不符的,除符合本項第2點情形外,暫不對其稅控設備進行解鎖,并將異常比對結果轉交申報異常處理崗。
2、納稅人僅因為相關資格尚未備案,造成比對不符的,應當對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3、異常比對結果經申報異常處理崗核實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核實后仍不能解除異常的,不得對稅控設備解鎖,由稅源管理部門繼續核實處理。
4、異常比對結果經稅源管理部門核實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核實后發現涉嫌虛開發票等嚴重涉稅違法行為,經稽查部門分析判斷認為需要稽查立案的,轉交稽查部門處理,經處理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
5、異常比對結果的處理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由于出現信息系統異常等突發情形,影響正常納稅申報秩序時,省稅務機關可以采取應急措施,暫停申報比對。在突發情形消除后,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啟動申報比對流程。門分析判斷認為需要稽查立案的,轉交稽查部門處理,經處理可以解除異常的,對納稅人稅控設備進行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