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做審計報告包括哪些?
所屬欄目:稅務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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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8-03-23 11:21
根據國家要求企業應該定期由深圳審計公司對財務進行專業審計,而專業的深圳審計公司在為企業審計完成之后,應該根據企業的審計內容以及審計的結構出具完整的審計報告。那么深圳審計報告中通常都包括哪幾部分的內容呢?
1、標題和正文
企業進行審計的時候,深圳審計公司做出的審計報告中首先要標題和正文,標題中要包含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事項或類別、審計期間等要素。正文中則應該包含審計概況、審計依據、審計發現、審計結論、審計建議,以及需要體現在審計報告中其他其他方面。
2、附件
如果正文中不能完整詳細的對審計情況進行說明,那么深圳審計公司出具的企業內部審計報告中還應有各種附件內容,包括:相關問題的計算及分析性復核審計過程、審計發現問題的詳細說明、記錄審計人員修改意見、明確審計責任、體現審計報告版本的審計清單以及在深圳審計公司認為需要時企業所提供的解釋和說明內容。
3、簽章
任何具有法律效應的文件都應該有簽章,所以深圳審計公司為企業出具的內部審計報告當中還應該有由主管內部審計機構所蓋的章印,并且報告上面還需要有相關人員的簽字,包括審計機構的負責人、該審計項目的負責人以及其他經過授權的人員簽字。
在深圳審計報告中除了上面這幾部分內容之外,還應該包括收件人和報告日期,有著幾個部分組成的審計報告才算是一份完整的報告材料。如果企業需要進行審計,那么就要注意找質量好價格低的深圳審計公司,并對審計報告進行仔細檢查,確保沒有差錯和遺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