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銷深圳公司,但是有股東不同意怎么辦?
所屬欄目:深圳公司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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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4-20 14:04
在公司當中,發生一些事由而需要注銷公司的時候,有的股東可能不同意注銷公司。那么股東不同意注銷公司怎么辦呢?下面恒誠信小編為你解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第一、注銷公司必須要滿足法定條件,否則不可以注銷!
公司注銷的法定條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
2,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是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現時。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會決議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非以上緣由,不得解散!
法定條件滿足,但有股東不同意注銷公司怎么辦?
也可以注銷,但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第一百零三條 股東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決權。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但是,股東大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也就是說,股東需要持股比例達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強行通過注銷公司的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