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冊分公司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所屬欄目:深圳公司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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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0-04-26 11:28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而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屬于總公司分支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名稱、章程,沒有自己的財產,并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下面一起看看深圳注冊分公司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分公司注冊條件標準:
1、由于是公司在外地開設的子公司,因而務必有公司總部的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才可以開設分公司
2、分公司沒有法人代表,但應設分公司責任人一名;
3、分公司務必有固定不動、宣布的辦公場地,住宅不能用于分公司注冊地址;
4、獨立核算分公司務必配備財會人員或將財稅工作中委托給代理記賬公司;
5、分公司名字規定:分公司的名字中務必有公司總部的名字,后邊加地域名或數字;
6、分公司業務范圍規定:分公司的業務范圍不可以超出公司總部的運營。
二、分公司注冊流程:
1、提前準備分公司注冊所需材料;
開設分公司,理應向企業登記行政機關提交申請注冊材料,其分成工商備案所需材料及工商注冊所需材料。
工商備案材料其實際包括:
(1)企業法人代表簽定的開設分公司的備案申請報告;
(2)企業章程及其蓋章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運營場地應用證實;
(4)分公司責任人任命通知和身份證件;
(5)國家工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除此之外,假如分公司業務范圍中有歸屬于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是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在備案前需經準許的新項目,還理應提交相關準許文件。
工商注冊材料包括:
(1)企業法人代表簽定的《分工司設立登記申請書》(蓋章公司印章);
(2)企業簽定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蓋章公司印章)及特定意味著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提交公司總部規章(蓋章公司印章);
(4)企業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運營場地應用證實;
(6)企業出示的分公司責任人的任命通知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業務范圍中有歸屬于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是國務院辦公廳決策要求在備案前需經準許的項目,還理應提交相關準許文檔或許可證書復印件。
2、開展分公司公司名稱核準;
一般狀況下,企業需事前準備好分公司企業名字,到工商局開展企業名字查重,倘若名字通過審批,便可以領到《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3、工商局交件;
在分公司企業名字通過審批后,委托代理人便可以帶上分公司注冊事前準備好的申請注冊材料,到工商局當場開展工商局交件。現如今,一部分地域工商局交件已可以通過在網上來開展,因此,選用此類方法開展分公司注冊材料提交,委托代理人只需等候網上材料審核通過后,帶上終版分公司注冊材料到工商局當場開展提交就可以。
4、領到公司營業執照;
待分公司注冊材料通過審批,委托代理人便可以按承諾時間到工商局領到分公司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自此,委托代理人還需直接帶上有關材料到派出所特定地址開展刻公章辦理備案。到此,分公司注冊完成。